健康检查与管理作业要点

    依据
    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第二十条、第二十一条与劳工健康保护规则之规定订定「亚洲大学健康检查与管理作业要点」。

    适用对象

    本校全体教职员。

    受检人员名单符合以下法规要求:
  1. 年龄满六十五岁以上者,每年检查一次。
  2. 年龄满四十岁以上未满六十五岁者,每三年检查一 次。
  3. 年龄未满四十岁者,每五年检查一次。
    健康管理分级:
  1. 第一级管理:特殊健康检查或健康追踪检查结果,全部项目正常,或部分项目異常,而经医师综合判定为无異常者。
  2. 第二级管理:特殊健康检查或健康追踪检查结果,部分或全部项目異常,经医师综合判定为異常,而与工作无关者。
  3. 第三级管理:特殊健康检查或健康追踪检查结果,部分或全部项目異常,经医师综合判定为異常,而无法确定此異常与工作之相关性,应进一步请职业医学科专科医师评估者。
  4. 第四级管理:特殊健康检查或健康追踪检查结果,部分或全部项目異常,经医师综合判定为異常,且与工作有关者。
    流程图: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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