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职员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确诊注意事项

 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12年4月25日表示,鉴于「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(COVID-19)」疾病严重度下降,且国际间亦朝向调降防疫等级,故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,调整为第四类传染病;配合教育部最新防疫措施,自112年8月15日(二)起,快筛阳性者回归校内请假规定,教职员请假规定如下:
  1. 筛检阳性轻症或无症状者:依据卫生福利部最新防疫措施规定进行自主健康管理0+N(5天),经本人同意,自行于请假系统办理「公假」之请假事宜,期间采居家办公
  2. 筛检阳性中重症者:依隔离治疗通知书所载日期核给「公假」日数,符合解除隔离治疗条件后,可入校上班上课。

提醒您,自主健康管理期间(快筛阳性者)应注意下列事项:
快筛阳性者,仍须主动回报填写「教职员确诊者通报网」进行通报(通报网同步公告于人事室首页环安室首页)。
建议有症状时在家休息,避免非必要的外出。
在家中请避免与重症风险因子者接触,如:65 岁以上长者、孕产妇、具有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等。
同户同住者请采取适当防护,注意手部卫生及避免与其共食。
外出时请全程配戴口罩,避免出入无法保持社交距离或容易近距离接触不特定人之场所,并勿与他人从事近距离或群聚型之活动(如聚餐、公众集会或其他相类似的活动)。
自主健康管理期间如有相关问题,请联系环安室-职安护理师 分机3364或人事室 分机102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