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職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注意事項

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4月25日表示,鑒於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」疾病嚴重度下降,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,故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,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;配合教育部最新防疫措施,自112年8月15日(二)起,快篩陽性者回歸校內請假規定,教職員請假規定如下:
  1.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:依據衛生福利部最新防疫措施規定進行自主健康管理0+N(5天),經本人同意,自行於請假系統辦理「公假」之請假事宜,期間採居家辦公
  2.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: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「公假」日數,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後,可入校上班上課。

提醒您,自主健康管理期間(快篩陽性者)應注意下列事項:
快篩陽性者,仍須主動回報填寫「教職員確診者通報網」進行通報(通報網同步公告於人事室首頁環安室首頁)。
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,避免非必要的外出。
在家中請避免與重症風險因子者接觸,如:65 歲以上長者、孕產婦、具有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等。
同戶同住者請採取適當防護,注意手部衛生及避免與其共食。
外出時請全程配戴口罩,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之場所,並勿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(如聚餐、公眾集會或其他相類似的活動)。
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有相關問題,請聯繫環安室-職安護理師 分機3364或人事室 分機1025。